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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一步加强“三个一批”和重点项目建设
2023-04-03 11:19:06 来源: 洛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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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在市委第一巡察组的指导下,市发改委聚焦“三个一批”和重点项目建设全流程提升,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三个一批”和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涉及重点项目遴选、要素配置、协同推进、监管及储备等5个方面22条举措,确保项目建设上有新进展、管理上有新提高、服务上有新成效,让重点项目加速“跑起来”,经济发展加倍“热起来”,为现代化洛阳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完善项目遴选机制。重点项目按省、市两个层级进行遴选,每年分两批确定,更加突出战略性、基础性和影响力、竞争力。入选具体条件由市发改部门通过制定年度重点项目选择指导目录加以规范。

完善要素资源配置。支持产业用地多用途混合供应。重大项目环评技术审查同步推进,以缩短环评审批时限;民生、基础设施等项目,实行豁免管理或实行承诺制审批。鼓励金融机构采取银团贷款、授信贷款方式支持特大项目建设。对重点项目开辟服务绿色通道,主动衔接,优先保障。积极推行“容缺办理”“多评合一”和网上审批等措施,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升效率。

优化协调推进机制。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项目隶属关系为重点项目主管单位。实行“领导分包+专班”机制,对项目全过程协调推进,坚持定期召开重点项目例会,及时协调解决“三个一批”和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全市每年组织2次重点项目建设观摩活动,交流经验,全面促进。

强化重点项目储备。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全市重点项目谋划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平衡,及时吸纳推荐谋划的项目,确保持续拥有一批结构合理、质量过硬、数量充足的后备重点项目,每年5月和9月分别向市政府报告项目谋划情况,做到“在建一批、推进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强力推进储备项目的前期工作,及早落实各项建设条件,达到实施要求。

精准监管提高效能。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会同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行业主管部门须加强重点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实行重点项目退出机制,对半年以上前期工作无进展的预备项目、不能如期开工或开工后进展迟缓的计划新开工项目、投资完成和形象进度严重滞后于节点控制计划的续建项目,取消其重点项目资格,收回已配置的要素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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