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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快讯】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 无相关资质者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2022-12-15 09:14:06 来源: 洛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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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近期,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等疫情防控相关物品热销,微信群、朋友圈、社区团购群也出现个人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行为。14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重要提醒,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范畴,需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号,个人及其他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资质者不得从事该产品的经营活动。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市民有自测需求,可以通过零售药店、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等正规渠道购买产品,正确使用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科学防疫。

该负责人提醒,市民如果发现企业或个人无证销售,或者销售来源不明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举报。

与此同时,近期市市场监管局正持续对我市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原材料采购和供应商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是否得到识别和有效控制,洁净室(区)控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严格落实过程检验、成品检验和成品放行的各项要求。对不符合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企业要求其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缺陷的企业立即责令停产,切实保障公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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