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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生育子女,是否影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022-12-06 08:58:55 来源: 洛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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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近日,市民冯先生在洛阳网“百姓呼声”发帖咨询,他的妻子如果在异地分娩,是否可以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近日,市民冯先生在洛阳网“百姓呼声”发帖咨询,他的妻子如果在异地分娩,是否可以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冯先生和他的妻子都在洛阳参加了职工医保。“我妻子已怀孕数月,因工作需要,她长期在北京。如果她在北京分娩,是否影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冯先生问。

对此,我市医保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生育保险制度是女职工因生育子女而导致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和正常收入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按照规定,在同一个单位连续参加职工医保满12个月,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分为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两部分。

生育医疗费用

按照规定,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为定额:正常分娩1150元/例、异常分娩(难产)1350元/例、剖宫产(有剖宫产手术指征的)2150元/例,这些均包含350元产前检查费用。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住院医疗费实行限额支付,标准为顺产600元、难产800元、剖宫产1600元。

“符合政策的女职工在我市生育,且单位不欠费,可以在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如果在异地生育,目前还不能直接结算,需要先自行垫付费用,然后携带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两份(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住院发票原件、出院证或诊断证明原件、住院费用总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顺产的不用提供病历)等材料,到参保单位对应的医保经办机构报销生育医疗费用。”该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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