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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聚焦!父亲去世女儿无力履行合同 法官用心化解难题
2022-08-25 09:00:18 来源: 洛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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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亲父亲为未成年的女儿购房后去世,女儿无力履行合同,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该合同,这样的官司如何兼顾各方利益?近日,老城区人民法院法官用心调解该案,让事情得以圆满解决。

单亲父亲为未成年的女儿购房后去世,女儿无力履行合同,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该合同,这样的官司如何兼顾各方利益?近日,老城区人民法院法官用心调解该案,让事情得以圆满解决。


(相关资料图)

父亲去世女儿无力履约,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

贾某13岁,其母亲早年去世,她与父亲共同生活。2021年,因家里老房屋拆迁,贾某父亲决定用拆迁款为贾某购买一处房产。

随后,贾某与其父亲、被告王某、第三人某房产中介签订了《洛阳市存量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合同载明:王某拟将位于洛阳市老城区一处房屋转让给贾某。2021年9月,他们又签订了《合同补充协议》,贾某及其父亲向房产中介支付保证金5000元、定金2万元,向王某先行支付部分购房款5万元。

2021年年底,贾某父亲因病突然去世,经老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贾某的监护人变更为其姨母。

因父母双双去世,拆迁款暂未发放到位,贾某作为未成年人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故贾某及其监护人诉至老城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王某、房产中介返还先行支付的购房款、保证金及定金。

仔细查证并梳理难点,尽力维护各方当事人利益

本案法官席蕊,身为一名母亲,对原告有着深深的同情。经过仔细查证,本案事实清楚,贾某与王某、房产中介签订的《洛阳市存量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合同补充协议》真实有效,合同是贾某本人所签,且贾某及其父亲已向王某支付部分购房款,向房产中介支付保证金及定金。

经过梳理该案,席蕊将难点锁定为:对于原告而言,贾某的委托代理人表示,虽明白如果法院判决,很可能贾某还需继续履行合同,贾某也并不想故意违约,但确实无力继续履行合同;对于被告而言,不管判决结果如何,贾某无力履行合同的结果暂时不会改变,最终被告很大可能到法院起诉,要求贾某承担违约责任。

兼顾情理法用心调解,使案件顺利结案

今年8月,席蕊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结束后,她第一时间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分析利弊、讲明道理,努力在情理法之间选择最优解。经过一番努力,王某同意返还部分购房款,房产中介也同意退还保证金及部分定金,但三方对具体返还金额未达成一致意见。

看到被告、第三人基于对原告的同情,态度均有所松动,席蕊随后又多次与原告、被告、第三人进行沟通,希望各方能达成调解协议。通过调解,既能体现法院对未成年人的关爱,最大限度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又不会损害被告、第三人的利益。最终,在席蕊的耐心调解下,各方都愿意作出让步。考虑到该案的执行问题,席蕊又和被告、第三人取得联系,希望调解协议可以当场履行,以免执行阶段难以推进。

8月17日,在法官助理冯亚格的主持调解下,各方均同意解除《洛阳市存量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合同补充协议》,王某退还贾某1万元,房产中介退还贾某2万元,两笔款项均已当庭结清。当日,各方签订调解协议,法官出具调解书。

随着该案的顺利结案,席蕊心里的一块大石头也落地了,13岁的小姑娘贾某,也可以安心学习了。案结当晚,席蕊收到了原告、被告双方委托代理人表达感激的微信。(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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