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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微头条丨《市纪委监委监督保障市委中心工作高质量推进实施办法(试行)》印发
2022-07-25 09:44:33 来源: 洛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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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日前,《市纪委监委监督保障市委中心工作高质量推进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实施办法》)印发,对发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推动完善发展作用,护航市委中心工作高质量推进进行了明确规范。

“对推进落实市委中心工作中,明确有全市性评比考核观摩的,以年度为周期,对月考核连续2次、季考核累计2次排名末位的,以及年度考核排名倒数第2、第3的县区和市直单位,约谈其分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这是《实施办法》中关于追责问责的部分规定。

《实施办法》紧扣监督保障市委中心工作落实,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在分工负责上,建立市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的监督工作责任制。在协同配合上,与市委中心工作责任单位和督导部门,建立日常沟通联络、工作协同配合、问题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在监督检查上,通过强化日常监督、精准监督、专项治理、整改落实、线索处置、通报曝光六种方式,重点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提升工作质效。在追责问责上,对问责程序和有关情形进行规范,突出对排名靠后、被点名批评、不担当不作为不干事等情形的追责问责,倒逼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主动作为。在激励保护上,对主观上出于公心、没有谋取私利的,予以容错免责;对拟首次给予诫勉或党纪政务处分的,实行考验性问责;对受到诬告陷害的,主动为其澄清正名。

《实施办法》坚持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督导责任、工作责任一体压实,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追责问责、激励保护一体推进,形成监督闭环,为市委中心工作高质量推进提供坚强保障。

据介绍,为实现以高质量监督推动市委中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市纪委监委成立了监督保障市委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及产业发展、城市提质、乡村振兴三个专项监督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将聚焦突出问题,按照目标任务,分年度分阶段谋划监督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定期听取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建立专项监督工作台账,督促各责任单位对表交账,推进专项监督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市纪委监委将强化系统观念,畅通“血液循环”,推动各类监督协同联动,在加强全面监督的基础上,筛选一批小切口、关注度高、难度大的关键工作,与市委督查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等密切配合,推动一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实现由“物理结合”向“化学反应”的转变,切实提升高质量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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